律师文集

这种情况属于骗婚吗?

作者: 孟翔律师 日期:2021/03/05

基本案情:

小王在征婚广告上认识了小周,看着容貌秀丽的小周,小王打心眼里欢喜,在确定恋爱关系半年后,小周提出想订婚,要求小王先给5万元彩礼,小王答应了,过了半个月后,小周声称父亲病了,还需要2万元手术费,家里已经为治病花费了十几万,现在是山穷水尽了,看着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周,想着自己未来的老丈人病了,自己这个未来女婿也应该尽孝,于是转了2万元给小周,还准备陪同小周一起回家,小周以小王工作重要为由拒绝了,可是等小王忙完手头的工作,再联系小周时,小周却提出了分手,并且断绝了和小王的一切联系。小王想去找小周,却发现除了名字,自己对小周竟然一无所知。

争议焦点:

小周就这样消失了,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骗婚?

律师观点:

笔者认为,小周和小王实际相处时间较为短暂,在骗取小王信任后,小周就开始以订婚或编造虚假事实索要财物,并在取得小王财物后立即离开,具有明显的虚构事实、骗取钱财的犯罪主观故意,其行为侵犯了小王的财产所有权,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俗,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。

法条链接: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

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